1、对于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普通民事诉讼、经济合同纠纷以及行政执法案件,我们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性质、复杂程度及需要投入的工作量,在人民币6000至100000元范围内与您进行友好协商并确定最终的代理费用。
然而,外地的民事诉讼、经济合同纠纷以及行政执法案件若不涉及财产权益纠纷,其代理费用则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0元。
2、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案件,我们将按照争议标的额的大小来计算代理费用:
(1)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内的部分,我们将按7%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但最低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元;
(2)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6%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3)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5%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4)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3%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5)争议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至5000万元之间的部分,我们将按1%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6)争议标的额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按0.5%的比例收取代理费用。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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