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从玉溪市外(其他统筹区)转入玉溪市(本统筹区)内参保时,可带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窗口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我们会对原参保地医保机构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待收到原参保地医保机构传送来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后,我们会将缴费年限录入系统,并通知参保人办理结果。也可直接携带原参保地提供的全国统一的《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交给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录入缴费年限,确保个人权益不中断。从玉溪市内(本统筹区)转到玉溪市外(其他统筹区)时,参保人在原参保地停保到新就业地医保中心参保后,提出转移申请,新就业地参保地医保机构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我们收到后,将会把《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传送给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新就业地医保机构根据相关资料完善参保人员信息,完成转移接续。也可本人向原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原参保地医保中心会提供《参保凭证《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情况表,参保人员凭医保中心提供的资料给新参保医保中心地进行接续,确保个人权益不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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