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一方婚前产生的债务是与另外一方无关的。无论双方是否离婚,这笔债务都是属于个人债务,与另外一方无关。但是如果负债的一方能够证明这笔债务,实际上婚后用于了两个人以及家庭的日常生活,日常经营生产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属于共同债务,双方应当共同偿还。因此关键是在于这笔款项的用途。
一、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共同债务首先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去清偿,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夫妻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只能法院判决。但是有些债务是属于夫妻一方的债务,不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是这笔款项并没有用于家庭日常开支,这样的债务就属于个人债务。
二、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
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共同签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即如果这笔婚后借款供养第三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双方意思所负,那么这笔债务就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配偶无需对该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三、民法典要求离婚对外所欠债务怎么办?
离婚时,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但属于一方负债并有证据证明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离婚时可以不承担偿还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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