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地变更,信息需要及时更正,避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候发现户籍地址跟身份证地址不一致影响到业务办理程序,对社保缴纳产生一定的影响。参保人员由于户籍性质、人员身份信息、个人基础信息或缴费信息发生变化,需办理社保基本信息或缴费信息变更手续。在职职工由用人单位办理变更,独立参保个人由个人自行办理变更。
户口所在地和户籍地址
户口所在地:一般出生地和生活地未改变,户口未变迁的,户口所在地应该和户籍所在地一样,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这个时候为了方便,人们把户口迁移到新的常住地址,并办理了新的户口本,这个时候新的户口本所在的地址就是户口所在地。户籍所在地的地址。一般具体到县,乡镇。与籍贯不同。户口管理机关以户为单位登记本地区内居民的册子,专指作为本地区居民的身份。户籍可以变换,因工作或学习调动可到当地公安局申请变更户籍所在地。户籍地址就是身份证上的“住址”,即户口所在地的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