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职权
时间:2023-07-21 20:31:22 48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行使宪法规定的职权:

1.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执行董事和监事的职权有什么区分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

股东人数较少、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责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或者监事

1、性质和组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我国《公司法》规定,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只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2、监事会或者监事的职权。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检查公司的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八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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