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公出国一天可以补助多少
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差旅费标准存在单位和职别以及级别的差异。
二、关于因公出国的法律规定
(一)根据《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
1、国际旅费:出境口岸至入境口岸旅费。
2、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为完成工作任务所必须发生的,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
3、住宿费:出国人员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
4、伙食费: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用。
5、公杂费:出国人员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
6、其他费用:主要是指出国签证费用、必需的保险费用、防疫费用、国际会议注册费用等。
(二)第九条:国际旅费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1、选择经济合理的路线。出国人员应当优先选择由我国航空公司运营的国际航线,由于航班衔接等原因确需选择外国航空公司航线的,应当事先报经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绕道旅行,或以过境名义变相增加出访国家和时间。
2、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选择优惠票价,并尽可能购买往返机票。
3、因公临时出国购买机票,须经本单位外事和财务部门审批同意。机票款由本单位通过公务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现金支付。单位财务部门应当根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有效票据注明的金额予以报销。
4、出国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安排交通工具,不得乘坐民航包机或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
5、省部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头等舱、轮船一等舱、火车高级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商务座;司局级人员可以乘坐飞机公务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一等座;其他人员均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或全列软席列车的二等座。
所乘交通工具舱位等级划分与以上不一致的,可乘坐同等水平的舱位。所乘交通工具未设置上述规定中本级别人员可乘坐舱位等级的,应乘坐低一等级舱位。上述人员发生的国际旅费据实报销。
6、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6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12美元。
三、公务的基本内涵
公务,就是公共的事务、责任,即关于国家或集体的事务责任。狭义是指国家机关的事务性工作;广义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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