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中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与该县新建镇政府、镇司法所联合通过现场评议,成功为新建镇XX村81岁的黄某某老人解决了子女赡养维权。
据悉,黄某某老人共育有6个子女,两儿四女。前几年,黄某某的两个儿子将两老的赡养问题进行协议分配,蒲某某的生老病死由大儿子黄某某承担,黄某某则由二儿子黄YY承担,2003年7月17日,蒲某某过世后,大儿子承担所有送葬费用,并以承担母亲的赡养费为由不愿承担父亲的赡养费。二儿子看到老大不支付赡养费,也不愿承担父亲任何费用,其家族成员多次协调未果。为此,中方县新建镇调委会与该县司法局联合进行现场纠纷听证评议,经过工作人员的协调,最后协商由大儿子黄某某负责照料父亲黄某某的生活起居(黄某某不再支付每月生活费用),二儿子黄YY承担其过世后的送葬费用,生病每月治疗费用不超过300元,由大儿子黄某某一人负责,超过300元的一切医疗费用由六个儿女平均分担。
近年来,中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一直把老年人维权作为工作重点。今年共为20余名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接待老年人法律咨询逾60人次。为了使老年人获得优先、及时、贴心的服务,该中心实现在日常工作中对老年人优先接待,同时创新工作方式,主动联络县老龄委,详细了解全县老年人的基本情况,重点是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等贫困老年人的情况,并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发放《法律援助证》,持证老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享有免审经济状况的便利。
全文59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