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71岁的王某(女)来到弥陀镇法律援助中心,哭诉着自己的三儿子赵某几年来一直拒付赡养费,家里多次协商未果,自己无奈之下希望通过法律援助中心协调这起纠纷。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丧偶多年,独自一人生活,家庭条件较困难,和自己四个儿子商定每人每月给付老人100元生活费和每年90斤大米。但第三个儿子赵某从2011年起就因各种缘由拒付老人生活费和大米,更没有尽到作儿子的孝道。
为了在母亲节来临之际,及时化解纠纷,弥陀法律援助中心连同弥陀镇调委会、弥陀法庭等人员一起来到王某家中进行现场调解。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解,让赵某终于认识到自己不赡养老人是错误的,一次性付给王某1200元(未付的赡养费),并且愿意继续支付赡养费。王某和四个儿子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都签字捺印,一场赡养纠纷得以圆满解决。会后,工作人员又对四个儿子就法律相关知识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宣传,赡养老人是每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儿子们都纷纷表示以后尽力孝顺母亲,这时母亲的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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