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主要犯罪手法】
1、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洗脑的形式,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诱导他人参与。
2、以所谓合法公司为掩护,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申办体验馆、出资购买区域发展加盟商的权利等,通过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3、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纯资本运作等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等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4、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全新致富理论网络营销网络倍增加盟连锁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举行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5、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6、打着支持西部大开发云南桥头堡建设泛亚经济圈建设等幌子,曲解国家政策,增强传销的欺骗性。
7、对新参与人员限制自由,没收通讯工具、身份证等,编造各种谎言骗取钱财的暴力传销。
【防范措施】
1、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
2、要提醒周围的人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3、如果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或发现自己被骗误入传销,一定要保持理智,设法尽早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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