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是否有义务偿还妻子所欠的债务?
时间:2023-07-17 01:50:20 36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妻子还债,丈夫是否有义务偿还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用于夫妻或者家庭的共同生活,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了,有偿还的义务;如果能证明这个债务为妻子一人债务的,可以拒绝为妻子偿还;如果借钱用于赌博,国家法律是不保护此类的债权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以夫妻共同财产作为一般财产担保,在夫妻共有财产的基础上设定的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

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偿还吗

一、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需要偿还吗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是否需要偿还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丈夫婚前欠债,婚后妻子不需要还债;

(2)丈夫婚前欠债的行为,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还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借钱不还被起诉,可以执行夫妻共同住房吗

夫妻一方欠债不还,在被起诉之后仍未积极返还的,对方可以到相应的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婚后属于夫妻在存续期间所获得财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共同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共同财产,此时需要确定的是这住房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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