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国家公职人员退休可以开公司,但是不能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人员在职期间一律不准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伙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不准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能炒股吗
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可以炒股。根据相关规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以个人的合法财产建立证券账户,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但不得在上班期间或者利用办公室的设备进行炒股,违反者会给予纪律处分,屡教不改的会遭到辞退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条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或以他人的名义经营或经营企业;
(二)违反规定持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票或者证券;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投资其他证券;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股份的个人;
(五)违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的规定从事兼职或兼职工作,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六)辞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在前职务管辖范围内的经营范围内的从业,或者从事与业务有关的营利活动。在前任职位的管辖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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