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不属于城管执法范围。城管部门是委托执法部门,本身没有执法权,根据受权的范围行使。城管执法主要以管理为主,如占道经营、乱搭乱建、市容市貌、环竟卫生、车辆占道等。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通常是由相关法律确定,主要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小区日常管理主要由小区物业进行管理。小区物业归物业管理处管。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等。
法律依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小区内的事故是交通事故吗
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本条例所称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里巷),以及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等供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
交通事故的发生地点必须在道路上。交通事故中的道路概念要比一般人认识到的道路要狭隘,小区中的道路虽然也可以通行,但交通事故必须是发生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虽然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是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场所,比如说大卖场对外开放的停车场,如果是不允许社会车辆通行的单位内道路,比如厂矿内用于厂区物质运送,职工通行的道路就不是交通事故中所指的道路。校园的道路、农村的机耕路、已建成但尚未验收的公路也不属于本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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