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针对债务纠纷的执行程序,其裁决的强制执行期限设定为六个月。倘若人民法院在接收申请执行书后六个月内未对执行请求进行有效处理,那么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进一步的解决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法院严谨的审查和判断之后,可依法责令原人民法院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有关执行工作。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