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合法性审查程序
时间:2023-04-01 17:52:17 408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我国专利法对不同的专利保护对象采取了不同的审查制度。对发明专利申请采用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则采用初步审查的制度。

1、发明专利申请的早期公布请求审查制。专利局受理发明专利申请后,首先进行初步审查,合格后,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三年内请求实质审查,该请求生效后,专利局既对专利申请的实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申请人逾期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该专利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经实质审查合格的,专利局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制。专利局受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包括格式审查、明显的实质性缺陷和保护范围的审查,合格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做出授予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一、专利实质审查程序

(1)申请人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期限届满时,尚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的,审查员应当发出期限届满通知书;

(2)已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了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了实质审查费、但仍不符合其他规定的,应当发出补正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正;期满未补正或者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作出视为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3)逾期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或经补正仍不合格的,或者实质审查费逾期未缴纳或未缴足的,其申请视为撤回;

(4)实质审查请求合格的,在进入实质审查前,审查员应当发出进入实质审查程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

二、专利的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制作授权通知书,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授权形式审查人员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项目进行校对、修改确认无误以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印花税和当年年费。发明申请人应当一并缴纳各年度的申请维持费,授权当年的不包在内。期满未缴纳费用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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