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次起诉了,不想离婚的,就向人民法院证明和对方的感情没有破裂。
2、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条件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双方无法再共同生活了,即使经过调解,还是想要离婚,那么人民法院会出具判决书,解除男女双方的婚姻关系。
3、因此第二次起诉,不想离婚的,就向人民法院证明和对方的感情没有破裂,说明男女双方还是有感情的,这样人民法院就不会判离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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