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惠国待遇原则(普遍性、相互性、自动性、同一性)
(1)来自GATT的例外:
①由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
②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③边境贸易。
④反倾销税、反补贴。
⑤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
⑥豁免例外(3/4成员同意)。
(2)来自GATS的例外
①毗邻国家优惠。
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协议。
③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
④服务采购。
⑤豁免例外
2.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
①货物方面的政府采购例外。
②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例外。
③一般例外与安全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