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不懂人在哪
没有收到拘留通知书不懂人在哪可以到公安机关询问。一般被拘留后公安机关都会通过书面通知书又或者是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行为人家属。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家属没有收到通知书可能是无法通知或者嫌疑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是行政拘留,基本上都属于情节不严重,也不会收到拘留通知书。
二、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就一定批捕吗
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会刑事拘留,不一定会逮捕。但收到刑事拘留通知书最长30日,可以提请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对公安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公安机关提出异议,公安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n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n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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