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告倒保险霸王条款
时间:2023-06-15 17:17:07 24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投保一个月后生病,保险公司称她隐瞒病史不肯理赔

17岁的女大学生投保了学生团体险,保险合同由学校与保险公司签订,学生只需每年交纳30元的保险费。岂料投保1个多月之后,女大学生因突发疾病而住院手术治疗。病愈后女生找到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理由是她隐瞒了个人既往病史,女生认为保险公司根本没向自己和其监护人询问病史,也没就保险合同作任何说明,其免责格式条款属典型的“霸王条款”。谈判失败后,女生遂将保险公司告上南京鼓楼区法院。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保险公司败诉,女生获赔保险金两万余元。

投保不久旧病复发

1989年2月出生的何-敏,是一个既漂亮又聪明的女孩。2005年6月,16岁的她如愿被南京工业大学录取。2006年8月31日,休完暑假的何-敏从苏北老家回校报到,报到当天,学校统一为7000多名学生办理了团体保险,签订了合同,并按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向某保险公司交纳了保费。

3年前何-敏曾因左小脑动脉畸形而住院手术治疗过。但让何-敏意料不到的是,此次入学40多天后,正在上课的她突然头痛难忍,经查,何-敏的病情属旧病复发,医生再次为她做了手术,并住院治疗了26天,共花去医疗费近4万元,这对于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来说,无疑是笔负担。经同学点拨,何-敏这才想到学校办过保险的事,于是找到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要求,但保险公司不久就向她下达了不予理赔通知书,理由是她隐瞒了既往病史,保险免责条款中对此有明确规定。何-敏想不通,合同是保险公司和学校签的,根本没有咨询她本人,她认为保险公司工作没有做到位。她与保险公司理论,但保险公司就是不予赔偿。学校也出面为何-敏据理力争,但还是没用。

索赔无果告上法院

今年4月,何-敏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告上了鼓楼区法院。她在诉状中称,她作为投保人之一,在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意外,按合同约定应予获得理赔。保险公司以她隐瞒病史为由拒绝理赔,缺少事实依据。她投保时,保险公司既未向她及其监护人了解既往病史,也未释明合同条款的具备要求,据此被告所提供的格式免责条款应被认定为对投保人不公平的“霸王条款”,该条款依法应被认定为无效。她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其赔偿保险金35000元,以及住院期间的护理费、营养费3000元。审理时,法院将何-敏所在的南京工业大学追加为第三人,共同参与诉讼。

保险公司:她隐瞒病史

庭审中,针对何-敏的诉讼理由,保险公司抗辩道,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是南京工业大学,何-敏仅是被保险人之一而非合同相对人,保险公司只有义务向投保人说明合同条款及询问有关情况,没有义务向被保险人一一询问。其次,保险公司已经向南京工业大学履行了明确说明义务,学校在投保单投保人声明栏中盖章,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其已经向保险公司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未将原告有既往病史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保险条款规定,因被保险人有未告知的既往病症,造成其发生医疗费用的,属于合同约定的保险人责任免除范围,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是指双方协商一致后,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合同条款是合同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通过合同条款体现和表达。合同作为当事人之间的交易协议,内容由合同各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独立约定。一般来说,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
    更新时间:2024-09-18 11:29:40
查看合同条款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合同条款 最新知识
针对女生告倒保险霸王条款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女生告倒保险霸王条款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