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骗死人,康宁变成不安宁
1999年10月25日,经不住人寿保险推销员的游说。我为我爸爸投报了一份康宁定期保险,保险条款中约定了多种应理赔的重大疾病。今年5月3日,我爸爸骑电动车摔伤,经湘乡人民医院,湘雅医院诊治,最后确定为臂丛神经根性损伤导致一肢功能永久丧失。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情况。11月5日,我向人寿保险公司报案,人寿保险公司一直没有回复我,12月5日,我经电话联系到人寿保险公司理赔室一个姓曾的经理。他却推说一肢功能丧失不是脑中风引起的拒绝理赔,我争辩: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一肢功能丧失的事实是存在的,我投的是健康险,人寿保险公司就应该理赔。
人寿保险公司背弃诚信,见利忘义真令人寒心。在资金尚不充足的情况下,我们节省每一块钱投保,在今天日益通涨的情况下索赔,考虑利息和通货膨胀的因素,我们已经赔了。(投保8年,每年交保费837元,共交了6696元,全额理赔也只有9000元)。但人寿公司还利用有争议的条文拒陪。真令人气愤!!!
今向消协投诉:人寿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过于呆板,请求消协责令人寿保险公司理赔消费者。也借此机会向广大市民,农民朋友们呼吁:不要相信商业保险。政府为我们提供的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比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好一千倍,一万倍。捡着钱也别去买。有钱的大叔大婶们,兄弟姐妹们,有钱就去买国债,股票,基金,去买房产。不去投资放在银行里也行。千万别拿钱去投资人寿保险,以发展的眼光,从通货膨胀的角度去考虑,人寿保险公司承诺是保障不了你的健康和养老。已经投保了的,我建议你们退保,以免得将来损失更大。因为人寿保险公司大部分是只保死的保险产品,投保意义不大。我已经决定退保了,估计损失2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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