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能有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一、独立董事的任期
独立董事任期的连任时间不能超过6年,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应当保持身份和履职的独立性,无法符合独立性条件的,应当提出辞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二、独立董事的作用是什么
独立董事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公司的专业化运作。
2.时能发挥非常积极的作用。独立董事相对于内部董事容易坚持客观的评价标准,并易于组织实施一个清晰的形式化的评价程序,从而避免内部董事自己为自己打分,以最大限度地谋求股东利益。
3.有利于监督约束。独立董事可以在监督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方面发挥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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