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应当接受多方面的消费监督,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反馈、对其服务态度的评估以及购物环境和安全措施的监督。消费者可以通过传播媒介和消费者组织进行监督。经营者应当接受消费者监督,不得拒绝,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消费者进行监督和反映意见提供便利条件。
经营者应当接受多方面的消费监督,其中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反馈,以及对其服务态度的评估。此外,消费者还应对购物环境和安全措施进行监督。
消费者监督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通过传播媒介监督,也可以通过消费者组织监督。
无论消费者采取哪种监督方式,经营者都应当接受,不得拒绝。与此同时,经营者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消费者进行监督和反映意见提供便利条件。
经 营 者 应 当 如 何 面 对 消 费 者 监 督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消费者监督记录,以记录消费者提出的监督要求及其处理情况。对于涉及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有关维修、更换、退货的规定。如果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并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
经营者应当积极面对消费者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监督要求,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经营者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经营者应当接受多方面的消费监督,包括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反馈,以及对其服务态度的评估。消费者还可以通过消费者组织进行监督。经营者应当接受消费者监督,不得拒绝。同时,经营者还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消费者进行监督和反映意见提供便利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经营者应当建立并保存完整的消费者监督记录,以记录消费者提出的监督要求及其处理情况。对于涉及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有关维修、更换、退货的规定。如果经营者不履行告知义务,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并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其损失。经营者应当积极面对消费者的监督,及时处理消费者提出的监督要求,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经营者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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