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户主优先权问题:各地户口事宜各地政策不同,集体情形需要联系户籍管理部门。所谓户主,公安机关是为了管理方便和需要而设定了户主,一旦户主死亡,公安机关会根据管理的方便而指定户主。该户主实际上在民事法律关系上没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更不涉及对房产的分割和继承。公安机关指定户主的原则一般是有产权人的写产权人,没有产权人而有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人的,写租赁权人或着土地使用权人,上述权利人都不存在的,以方便户籍管理为原则指定户主。
父亲去世房产继承流程
房产继承办理流程为:
1、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
4、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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