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胎生育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前提条件之一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即使缴纳罚款,也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因此,符合政策的二胎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的:1、二胎期间的女职工,除了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外,还有其他的待遇,也是和生育一胎时的标准相同的。2、二胎期间,女职工可享有的产假和一胎产假并无差别,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产假和一胎是一样。3、二胎中发生难产、生育多胞胎等情况的,女职工也依法可以享受增加的产假时间。4、二胎的女职工,可以享有带薪的产假,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以生育二胎为由,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女职工可主张经济赔偿。
一、劳动法宫外孕休假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宫外孕休假规定如下:
1、宫外孕属于特殊孕期,其所休的产假时间与正常产假应当一致;
2、宫外孕又称异位妊娠,是比流产更严重的疾病。应该按上述规定执行;
3、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宫外孕又称异位妊娠,是比流产更严重的疾病。
二、法定产假期限为多少天?
法定产假期限为: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假十五天;难产者应增加产假十五天;生多胞胎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可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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