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结婚流程是
1、申请。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向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审查当事人的申请,查明婚姻申请是否符合婚姻条件。如有不明之处,应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立即登记,发给符合结婚条件的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但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必须贴上男女双方的照片,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
主要分成三个部分: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递交拟结婚申请书,举行婚礼。
(一)网上预约或委托婚姻监礼人代办
根据香港法例,婚姻缔结申请人一方可以直接或通过婚姻监礼人向婚姻登记处的注册官递交拟结婚申请书,申请人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监礼人,但依据《婚姻监礼人实务守则》规定,婚姻监礼人必须是律师或者公证人。
(二)递交拟结婚申请书
拟结婚申请书须注明“本人拟由申报之日起三个月内与另一方结婚”字样。注册官收到申请后,如符合所有法定要求,在当事人的住所地发布结婚公告,经过15天的公告期后,若无人提出异议,则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申请人须在通知书的三个月有效期内举行婚礼。
(三)举行婚礼
婚礼须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或在特许的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或由婚姻监礼人在香港其他地方主持。婚礼须于递交通知书后三个月内进行,否则该通知书便会作废,之后如欲举行婚礼,必须重新递交通知书。
需要注意的是婚礼现场需要两位18周岁以上的证婚人(可以是父母或者亲戚朋友)。婚礼过程中需要宣读誓词,交换戒指以及双方签字,见证人签字。以上程序一旦完成,则双方已缔结婚姻关系,成为合法夫妻。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全文8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