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一)一般规定
1、住房公积金账户分单位账户和职工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账户下再为职工设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2、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账号由中心同受托银行按照一定的编码规则编制。账户设立要坚持唯一性原则,即单位及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账号,单位和职工与账号要一一对应,不得出现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现象。
(二)所需证明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根据单位性质不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工名册等。企业单位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职工名册等。
(三)表格填写
单位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单位印鉴卡。
1、《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中单位情况、缴存情况、单位意见栏由申请设立账户的单位填写。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单位性质应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中内容完全一致,不得用简称;缴存人数为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人数;单位意见要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中心意见栏由中心填写。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由单位填写,表头加盖单位公章。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要与身份证上的完全相同;月工资额,每月应缴额的填写应准确无误;制表人、制表日期填写要准确清晰。
3、单位印鉴卡由单位填写。印鉴卡正面盖预留印鉴,背面盖单位行政公章。预留印鉴包括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转移、封存、支取等业务时所使用的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四)业务流程
1、单位申请。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与开户证明材料一并提交中心。
2、账户设立。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完成资料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为单位和职工个人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通知单位到中心委托银行持单位预留印鉴卡办理账户设立手续。
4、资料归档。中心将所有资料整理归档。
5、单位建账。单位按照财务规范,建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和职工个人明细账,为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移、对账、查询等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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