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1)录用职工证明文件(或调动手续);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地点: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地址:各县(市、区)管理部
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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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温陵北路151号鲤城建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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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德化
德化县浔中镇翰林府邸6#108A号建设银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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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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