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三年之后,也是有可能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特别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是不尽到抚养的义务,那么另外一方是很有可能依法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的。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最重要的就是在于举证证明对方没有履行到抚养的义务,或者是对方有对孩子成长不利的情形。比如说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家庭暴力,吸毒,赌博等恶习,或者因为故意犯罪而啷当入狱的。以上这些情形,都会对孩子带来不利的影响。那么另外一方当然可以请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这也是为了更好的维护未成年子女的利益。
离婚了以后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当然。夫妻离婚时,双方协商同意一方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者由法院判决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归一方所有。离婚后,亲子关系还是可以改变的,因为孩子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父母双方的育儿条件和孩子自身的条件都可能发生变化。考虑到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律允许离婚夫妇改变对孩子的监护权。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五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全文5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