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定义和范围,工伤认定后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
时间:2023-06-05 08:16:46 8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上下班途中工伤指的是在上下班途中非主要因为职工个人原因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工伤的范围并没有明确的一个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能够认定工伤情形包括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合理地点的上下班途中。

一、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定义和范围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后可不可以做伤残鉴定呢

可以做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上班前,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性工作时受伤的,属于工作。其他上班前的时间,都不属于工伤,不论时间长短。

三、哪些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能够认定工伤?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要申请认定工伤的,首先要确认系非本人主要责任,也就是说,自己这一方的事故责任要排除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两种情况,具体如有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以交警部门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会给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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