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下了可以债权申报,债权人要申报债权的,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
一、债权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所需要的材料包括:
1、债权申报表;
2、权利产生或存在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判决书等;
3、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4、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5、债权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有哪些债权是企业破产债权
企业破产债权: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虽有财产担保但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虽有财产担保,但担保物的价款低于债权额,其未能受偿的债权等;
4、债务人的保证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依法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债权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债权人举证证明本人确实享有债权;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如果债权人未在该期限内申报的,则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会对其补充分配。
全文6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