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发布史上最严光-伏政策,光-伏制造业将迎洗牌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于6月1日晚间发布的光-伏新政,给近年来高速发展的中国光-伏产业踩下一脚“急刹车”。尽管能源主管部门在今年早些时候就曾释放过“将严控光-伏发展规模”的信号、业内对此有心理预期,但在这份严苛程度超预期的政策文件正式出台后,全行业一时哀鸿遍野,纷纷感慨“一夜入冬”。
上述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823号)》提出:暂不安排今年普通光-伏电站指标、分布式光-伏指标为10GW(1GW=1000MW)、发文之日起新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和分布式度电补贴均下调5分钱。这意味着,在巨额可再生能源补贴缺口面前,中国光-伏发电市场监管政策迎来重大改变,严控规模、严控指标成为主旋律。此外,光-伏扶贫继续获得支持。
今年这个安排,不是说是在控制光-伏发展,对于先进技术的、高质量的、不需要(国家)财政补贴的这些项目,我们是留了口子的,是不限规模的。这个地方可以根据市场消纳的情况和地方财力情况,自行安排。
之所以称之为“史上最严苛”,原因在于:原先不受指标限制的分布式光-伏被纳入规模管理,且按照前5个月的建设进度,今年剩余时间里10GW的指标已所剩无几。而时隔5个月再度下调标杆上网电价,打破了此前一年一调的惯例,意味着今后电价调整频次会加快。此外,普通地面电站指标暂停发放、领跑者项目的规模和启动时间将视光-伏发电规模优化情况再行研究。上述调整自发文之日(即5月31日)起开始实施,相当于没有缓冲期。
具体而言,新政指出,根据行业发展实际,暂不安排普通光-伏电站建设规模。在国家未下发文件启动普通电站建设工作前,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建设。这意味着,此前浙江等省份已经下发的地方指标失效。能源局将此举解读为“既是缓解消纳问题,也是为先进技术、高质量光-伏发电项目留下发展空间。”
对于去年新增装机同比增长3.7倍的分布式光-伏,新政要求规范其发展:“今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考虑今年分布式光-伏已建情况,明确各地5月31日(含)前并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的规模管理范围,未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的项目,由地方依法予以支持。”但据业内人士分析,在5月31日节点之前,中国已经(或接近)完成了新增10GW分布式光-伏的总量。超出总量的分布式项目,只能由地方出补贴或是等待明年的指标。
对于上网电价,新政提出“两下调一不变”,即:下调一类至三类资源区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各5分、下调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标准5分,维持光-伏扶贫项目电价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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