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积极认罪想减轻刑法的,应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但应具备一下条件:一是适用范围只能适用于主观恶性较小、人身危险性不大,情节不是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二是赔偿必须以犯罪人真诚悔罪为目的、以积极主动为前提;三是赔偿必须经过被害方同意;四是赔偿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判决之前。但那些社会危害性极大,影响极为恶劣的犯罪案件就不能因为犯罪人赔偿损失而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短信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吗
短信能在法庭上作为证据的依据: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赤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63条第2款规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全文50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