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都人才引进提供材料
1、工作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1份;
2、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4、身份证、户口证明(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5、1寸黑白照片1张
6、拟调人员在我市购买了商品房者还需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各1份;
7、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中心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可办理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随迁配偶提供:人事档案,结婚证、失业证(农业户口除外)原件、复印件各1份,随迁子女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一胎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二、办理条件
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龄在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龄可适当放宽);
3、在成都市六城区落实了工作单位(工作单位须在成都市六城区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在成都市郊区(市、县)落实工作单位且本人/配偶/父母在成都市六城区拥有产权房屋者。
三、办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四、成都人才引进办理程序
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手续服务合同书》回单位签字盖章;
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
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联系函》;
4、到人才中心领取《联系函》等材料;
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正府街38号);
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
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我中心。
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的意见》,2001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大专生在成都市范围内(含五城区及高新区)落实工作单位的,均可将户口迁入。记者昨日从成都人才市场获悉,该市场已开始办理外地大专生落户成都的入户手续,毕业生应带上与用人单位(民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业及实行人事代理的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手续前去办理。据了解,户口在学校未迁出或已从学校迁出未回原籍上户的毕业生,只需到中国成都人才市场领取就业申请表,填好后由接收单位加盖公章,将表返回学校改派后即可办理入户。户口档案已经从学校迁(转)回原籍者,应将档案调(转)入人才中心后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而档案已调(转)入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者,可直接到该中心办理有关入户手续。2000年12月31日前,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及中级以上职称者,也可按规定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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