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提起精神病司法鉴定
时间:2023-03-30 09:20:43 4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鉴定的启动权由司法机关行使,辩方仅享有申请启动鉴定或者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权利。

一、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权利如下:

1、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时有权要求配备翻译人员,有权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对于公安机关及其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因在诉讼中作证,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请求对本人或其近亲属予以保护;

4、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

5、有权核对询问笔录;

6、未满十八周岁的被害人在接受询问时有权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7、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8、公安机关对被害人的报案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9、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被害人在刑事案件侦查期间的义务如下:

1、如实向公安司法机关陈述案件事实;

2、接受公安司法机关的传唤;

3、按时出席法庭参加诉讼;

4、遵守法庭纪律等。

二、工伤鉴定费由谁出?

因工负伤、患职业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担付。

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

重新鉴定结论与原鉴定结论相符,鉴定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重新鉴定结论与鉴定结论不相符,鉴定费原鉴定机构负担。

因伤情病情变化要求再次申请鉴定所需的费用,由申请方负担。

三、犯罪嫌疑人的相应诉讼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3、申请回避的权利。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12、获得赔偿的权利。

全文92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传唤 最新知识
针对哪些人可以提起精神病司法鉴定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哪些人可以提起精神病司法鉴定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