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医保如何在长沙住院时进行报销?
时间:2023-07-20 08:02:58 22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费用申报单位、个人提交相关报销材料

2、受理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由初审人员进行费用审核、录入、结算并打印《省级单位医疗费用报销单》;不全的及时告知需补全的材料。

4、复审人员进行费用复审,打印《省级单位职工外诊、急诊结算凭证》后转入财务支付。

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的内容对异地医保怎么办理都有答案了。医保的作用就是为参保人疾病治疗的费用作出赔付,从而减轻参保人的经济负担,所以,国家在制订医保制度时同时考虑到了各种情况下的医疗费用的报销,其中就包括了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只要参保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便即可,在疾病治疗后,同样可以享受到医保的报销待遇。

医保卡住院多少钱报销

医保卡住院费用报销规定如下:

1、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5、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但起付标准以下的,都由个人支付。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处方;

3、门急诊病历本;

4、出院小结;

5、住院病历复印件;

6、费用总清单;

7、出院诊断证明书;

8、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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