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正当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四个方面:客体、客观方面、主体和主观方面。客体是指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客观方面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主体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主观方面是指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
正当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
2.在客观方面,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3.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单个公民。
4.主观方面是防卫人对过当结果持放任或者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的态度。
防 卫 过 度 的 认 定 标 准 包 括 哪 些 方 面 ?
防卫过度的认定标准包括哪些方面?
防卫过度的认定,是指行为人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防卫过度的认定,主要考虑行为人防卫行为是否符合《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度的认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3)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总之,防卫过度的认定,是一个重要的司法审判问题。在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防卫过度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等因素。
防卫过度的认定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防卫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以及防卫行为是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等因素。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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