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内容讲述的是侄子在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继承权,但在叔叔的兄弟姐妹先于他去世的情况下,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立遗嘱时则属于遗赠关系。这里强调了叔叔的兄弟姐妹先于侄子去世,所以侄子才能够代位继承遗产。同时,在立遗嘱时,侄子则属于遗赠关系。
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
然而,如果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或子女),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叔叔的兄弟姐妹,如果叔叔的兄弟姐妹都先于他去世,那么可以由他们的子女,即侄子代位继承。
另外,如果叔叔立了遗嘱的话,侄子是可以继承遗产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立有遗嘱也属于遗赠,是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
叔 叔 的 遗 产 能 由 侄 子 继 承 吗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侄子女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如果遗嘱人在遗嘱中把侄子女列为继承人的,侄子女就能继承遗产。因此,侄子女是可以继承遗产的。
侄子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叔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兄弟姐妹先于他去世,侄子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另外,如果叔叔立了遗嘱,侄子也可以通过遗嘱继承遗产。遗嘱属于赠与关系而非继承关系,因此侄子女一般不能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但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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