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欠债,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可以找女方还钱,因为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如果男方欠债,但是事后经过女方的追认的,也可以找女方还钱。如果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应当偿还。如果男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女方不需要偿还。
离婚后女方欠债男方是否要还
离婚后女方欠债男方是否要还,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女方欠的钱是因个人原因所欠的,应当属于个人债务,男方不需要承担,该笔债务应当由女方用个人财产偿还;
2、女方欠的钱是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欠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应当和女方共同偿还,双方可以对债务达成清偿协议,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
3、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4、双方当事人已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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