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人恶意诽谤诋毁怎么办
1、遭遇他人恶意诽谤的,可以要求恶意诽谤者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如果恶意诽谤情节严重的,可以到法院起诉诽谤者。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二、诽谤罪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1、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2、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诉讼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证人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3、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属于诽谤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协商不成,可以及时搜集证据,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对方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5、向法院提起诽谤罪的刑事自诉,当事人也是需要提供一份书面的文书,即刑事自诉状,然后法院在审查之后才会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当然,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诽谤行为都会构成犯罪,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可以。
三、遭遇诽谤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
1、遭受他人侮辱诽谤,作为受害一方所受的心灵打击肯定很大,甚至可能会影响日后工作和生活,为此,不少当事人或其家属肯定想诽谤者做出相关的道歉和赔偿,不过很多人不知道诽谤的话还有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2、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3)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由此可以知道,如果他人在网络上诽谤自己,属于对自身人格权的侵害,此时作为受害一方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