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也可以不经申请,由法院依职权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
离婚了,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可以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抚养费是父母抚养子女时产生的费用,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教育费、看病费用等。夫妻离婚后,对于抚养费的给付,一般是由男女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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