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件妨害公务案件,依法判决追打执行公务的派出所民警的王启为、王中国、王中山父子三人拘役三个月、有期徒刑三年、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09年10月25日8时许,固镇县公安局仲兴派出所接固镇县濠城镇居民王金云报案称:其姐王金玲被姐夫王中山及家人殴打。接警后,仲兴派出所所长周斌、指导员张兆干等人前往仲兴乡刘圩村前王组。当周斌等人在警车到达距被告人王中山家30米远左右下车时,被告人王中国、王中山手持铁叉、被告人王启为手持铁锨伙同他人围攻周斌等人。周斌见状当即向对方表明身份,说明来由,被告人王中国等人毫不理会,继续攻击出警人员。其间,民警被告人王中国用铁叉刺中后腰部,周斌、杨磊等人为躲避伤害离开现场。经固镇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胡波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中国、王中山、王启为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均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王中国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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