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财产征收公摊水电费是合法的。公用水电费是指公用区域内所发生的水电费用,小区公用区域包括:(1)大厅,公众大厅,走廊,通道;(2)公共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3)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通道,管道井;(4)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池间;(5)消防通道,小区内道路,小区景观的绿化等。
2021年民法典物业公摊水电费
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公摊水电费规定如下:
1、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对建设单位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业主有权依法更换;
2、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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