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建设的农村宅基地要收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多年未使用的宅基地如果确定使用权的,可以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二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发包的耕地。
二、宅基地纠纷需要哪些证据
需要出示宅基地证明。因为宅基地证明上登记了宅基地的使用面积和四至范围,如果是邻居多占了宅基地使用面积,宅基地证明将是最有利的证据
三、宅基地可随着房屋继承
宅基地是归村集体所有,但地上的房屋是农民多年辛苦赚钱建造的,是农民的个人财产、私有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当然是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的,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同时也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从这个角度说,宅基地确权写谁的名字也就无关紧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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