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房屋面积偏差问题的建议是什么?
时间:2023-07-05 09:40:54 15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交房房屋面积出现偏差处理如下:

1、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已经就房屋面积偏差的处理方法作出了具体约定,可以按照合同处理;

2、合同中没有约定。如果购房者和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处理面积偏差,或者约定不够明确,面积误差比在百分之三以内,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

也就是说,购房者按价格超过不足或开发商按缩水面积退款。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不能要求退房。

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处理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此会有约定,出现逾期交房的情况开发商承担的逾期交房的法律责任,即以每天的违约金乘以总逾期天数。如果超过一定期限,可以解除合同,对此,在商品房司法解释15条中有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所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者解除合同。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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