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后遗产由其他人继承,全部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收归国有的遗产将全部用于公益事业,归集体所有的用途还未有具体规定。
怎样处理遗产继承纠纷
(一)确定遗产范围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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