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下:
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出质人后,以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因不能归责于质权人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要求不当占有人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返还质物;
3、质押人和质权人应当书面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生效;
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按照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质押合同有哪些内容
质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专利权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应该包括的内容: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专利权项数以及每项专利权的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
(5)质押担保的范围;
选择约定的事项:
(6)质押期间专利权年费的缴纳;
(7)质押期间专利权的转让、实施许可;
(8)质押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专利权归属发生变更时的处理;
(9)实现质权时,相关技术资料的交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全文58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