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租人是单身成年人且无同住人的,可作为职工家庭购买公有住房。2、承租户在申请购房时,其家庭成员中的现役军人、水上工作者、地质勘察工作者以及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成年人,均可作为购房人。3、家庭购买多层公有住房(包括未装电梯的独用成套公寓住房及独用成套新式里弄住房)超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或购买高层公有住房享受了购买成本价公有住房建筑面积后仍超面积的,其超过部分的建筑面积,按市场价购买。
郑州市公租房政策
政策如下:
(一)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2、家庭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二)新就业职工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申请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人社部门规范的合同文本);
3、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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