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申请办理攻略
工伤赔偿申请办理攻略如下:
1.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经治疗申请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3.携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赔偿协议怎么写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对合同内容一般条款的规定,工伤赔偿协议应该包含当事人信息、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工作岗位和工资报酬,以及受伤时间、地点和原因。
协议中应该有双方对赔偿的事宜、赔偿金额、赔偿项目、赔偿金给付方式、违约赔偿等协商一致,并约定在工伤赔偿协议中,如果是分期赔偿的,应该将最后支付结束的时间也写清楚和明确。协议应该签字、盖章生效,写明日期。双方记得要各持一份协议书。
三、工伤赔偿申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n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n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n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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