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在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双方协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立法上看,它没有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只要双方依法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效力可以提前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可以终止。实践中,解除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双方当事人对解除合同的请求权平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可以主动要求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同终止。任何一方都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3)本协议的终止不受合同终止条件的约束。(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二,劳动合同解除有哪些类型。
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内容、形式和程序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和强制性规定,就没有实质性和程序性的限制。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双方无需协商一致或者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具体来说,可以分为通知发布和即时发布。“通知解除”的概念是劳动者履行通知程序后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况:
(1)劳动者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试用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立即终止:指《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有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不事先通知用人单位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立即终止,可以在不事先通知雇主的情况下立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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