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如下:(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的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全文63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