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配合房产过户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办理过户。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里的条款,就是违约行为。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的,那么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另一方就可以过户。
一、离婚后哪些情形可提起诉讼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婚姻当事人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离婚协议的效力,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
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
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离婚协议,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经过法院审理,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没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则会维持离婚协议的效力。一方认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显失公平或者重大误解,而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的,法院不予支持。
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时,由于某种情况没有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即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漏分财产比较容易处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协议离婚并发现有漏分财产事实后的两年内提起民事诉讼。法院按照民法典的夫妻财产制度来处理就可以让当事人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
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
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的,而在具体处理过程中,除了出现上文提到的漏分的情形外,关键还在于反悔和非真实意志的离婚协议所引发的财产争议,这主要是指一方在胁迫、欺骗等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而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二、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协议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等。夫妻双方前往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如果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则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所有权协议。在司法实践中,离婚后一方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原因是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急于离婚或愤怒离婚,离婚后开始后悔财产分割,从而拒绝配合办理财产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履行产权变更手续。法院判决后,一方可以直接到房管局办理相关判决文件生效证明,无需另一方配合。
三、法院会怎么判房产纠纷
1、房屋继承纠纷中,如法院判决后,一方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强制执行中,可以申请法院拍卖该房屋,拍卖后由继承人分配房屋价款。3、如果法院判决已经确定房屋归某人所有,可以直接根据法院判决书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不需要再经过拍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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